四川巴中市一位84歲的楊姓老婦,因為超市的促銷活動而失去生命,這起悲劇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。當日,楊阿嬤為了參加超市的「憑當日任意金額發票,前100名顧客可免費領取10個雞蛋」的活動,早早在超市門口排隊,卻不料在開門時被人潮擠倒,頭部重摔在地,最終因傷重不治。事後,家屬將超市告上法庭,要求賠償。儘管超市業者堅稱無責,最終法院還是判決超市需賠償約45萬新台幣,引發社會熱議。
事情的經過令人唏噓。當日早上,楊阿嬤為了能搶到免費的10顆雞蛋,提前來到超市門口排隊。當天的活動吸引了不少中老年人,早上8點前門口已擠滿了等待的顧客。由于超市宣稱「前100名顧客可領取」,現場氣氛相當緊張。
據報導,上午7點11分,超市人員準備開門營業,未料現場排隊人潮忽然騷動,顧客們紛紛湧向店門口,楊阿嬤身處人群之中,因為後方人潮推擠而被迫向後倒退,結果不幸仰面摔倒,頭部重重撞在地上,當場失去意識。雖然現場有目擊者緊急呼叫救護車並送醫治療,但因為年事已高,傷勢嚴重,楊阿嬤在醫院搶救5天後,最終離世。
楊阿嬤的家屬認為,超市的促銷活動未能妥善管理人流,導致人群擁擠,這是造成此次意外的主要原因。家屬對超市的賠償方案不滿,認為超市應該為這次悲劇負責,于是將超市告上法院,要求賠償包含醫療費用、精神損害賠償等費用,共計31萬(約新台幣141萬元)。
對此,超市負責人表示不認同,認為事故發生時超市尚未正式開門,楊阿嬤摔倒的位置也位于超市外的公共區域,並非店內,因此事故的發生是群眾行為所致,超市無法控制。另外,負責人還提到,楊阿嬤年事已高,本就身體虛弱,若非她自願參加這類需要長時間站立排隊的活動,悲劇或許可以避免。基于這些理由,超市僅願意象徵性地支付2萬元(約新台幣9萬元)作為善意補償。
經過審理,南江法院認為,雖然事故發生在超市外且尚未營業,但活動是由超市發起並吸引大量人群聚集,這種情況下,超市有責任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來保障參與者的安全。法院指出,當天的促銷活動中,現場人群擁擠不堪,而超市未能安排足夠的工作人員來維持秩序,對于可能發生的危險缺乏預見性,因此超市需負擔部分責任。
最終,法院裁定超市須負擔3成的賠償責任,包含楊阿嬤的醫療費用及精神損害撫慰金,共計9.9萬多元(約新台幣45萬元);家屬則因未妥善看護高齡長者,需自負7成責任。此裁決結果對于家屬來說,雖然不完全滿意,但也算有了一個法律層面的交代。
這起案件引發了社會對長者安全問題的廣泛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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